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这些天全国在开人代会,讨论热点是《民法典》。《民法典》极为重要,是国家治理现代化“法治保障”的大法。因为《民法典》是百科全书,几乎涉及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
社区治理的诸多工作、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“法治保障”,但是很多内容上升不到正式法律管辖,体现的只是“法治化”约束,更多的是自我约束、道德等社会约束。客观上,社区生活是需要“社区软法”来规制的。

这些“软法”,有的地方叫“小区宪法”,就是自治规约,是老百姓、居村民大家一起讨论通过的法律规范,没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,所以称之为“软法”。

大家都有一个感觉,“软法”的法律约束性不强,没有强制性惩罚措施,或者即使有,执行也不一定到位,更多的是贴在墙上,形式一下,对于居民形不成震慑作用。

这些社区“软法”,法律效力实在是太软了,制约能力也实在太差了。但是,我们发现近期有这么一个趋势——这些“软法”正在变硬。

“社邻家”团队近期搜了很多此类案例,全国各地都有,为了让这些“社区软法”(自治规约)更有效力,创新了很多举措,主要有这四个方面:

第一、诉诸社会规范。比如,居民遛狗不处理狗大便,摄像头拍下来,把这些照片放在小区公示,照片中一看就知是哪位居民。垃圾分类等等做得不好,乱扔垃圾,很多地方的社区就有这样的黑榜在社区显眼处公面。有的地方社区会把你不遵守“社区软法”的情况通报给单位。

第二、罚款。很多社区有此类规定,当然,我不知道可执行性怎么样。有的地方提出乱停车处以50到500元的罚款。罚款在村民自治规约里看到的多些。

第三、强制手段。比如你违章停车屡教不改,就进入黑名单,不允许你再开进社区。还有的地方更加强硬,如果乱停车,直接用地锁给你锁了。

第四、对接政府强制处罚。比如,宠物狗多次扰民屡教不改,将会请政府相关部门的打狗队过来捕杀。有的事情,还可以请警察、城管直接来处理。

我认为,“软法变硬”这么一个大趋势的形成是有各方面的原因的。

第一个背景,社区已经进入到了深度治理阶段,遇到产权、利益、观念严重冲突这样的事越来越多,这些事以前碰到不多,现在大家的产权意识、法律意识增强之后,对这些事更为看重。而要协调利益关系、观念冲突,比如养狗这件事,爱狗和恨狗的观念冲突极为严重,单单靠很柔软的一些举措可能真的于事无补,解决不了什么问题。

第二个背景,社区治理体系日益现代化。现代化的标志就是越来越精细化,以往的粗放式的管理服务肯定不行了。什么叫粗放式?居民乱扔垃圾,最粗放的就是,在墙上写个“乱扔垃圾死全家”。后来越来越文明,就在告示栏贴“七不规范”。再后来更文明,推出《垃圾分类居民公约》,这就是“社区软法”了。或者搞情感攻势,居委会书记过来给你做群众工作,如果他不听怎么办?所以这种粗放式的治理进入到精细化的阶段就不行了,所以通过法治化的手段解决这些事是一个很好的思路。

第三个背景,居民美好生活的向往。现在大家对社区生活的要求不一样了,一个人大多数时间生活在社区,他最重要的资产也是房子,所以,这个房子及其社区环境、各类公共服务等等,都会影响他的生活,影响房子的估值。

我们看到,很多地方构建的未来社区、未来场景里面,居民生活的智能、有序、美好等,都成为居民的基本需求。有些地方居民已经开始有加装电梯、社区微更新等方面的诉求,而达至这些需求,必须靠居民参与、自治共治,否则小区环境无序、脏乱差,大点的事更加做不成了。所以,社区需要一定的硬制约,使社区更美好,使一些事能成,这是居民的硬需求。

社区软法毕竟是软法,很多手段是没法用的。如何使这些“软法变硬”也是社区治理的一个难题之一。

第一,整个“软法变硬”的过程一定要体现治理思维,而不是管理思维。不能简单化操作,要体现出社区治理多方参与的理念。所有的软法、所有的举措都应该是由老百姓能够参与其中,它是一个我们所讲的社区治理更加有法制保障这个内容。对于社区来讲,它其实就是个社区变硬的软法,这样的一个法制保障。

第二,注重社区参与“软法”称其为法,必然有一个基础,就是老百姓的认可。国家提出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,十九届四中全会加了民主协商、法治保障内容。要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,不能变成单一决策的事情,更不能把“软法”制定的过程变成某一个社区治理主体一厢情愿的事情。

第三个,这是一个长期主义的事。软法变硬,不是出台一个“法”就可以了,里面会产生很多磨合,很多变化,并且过程会很长,过程更重要,因为拉长“立法”的过程,本身就是社区共识形成的过程,当所有的人都同意制定这样的软法而更为自觉遵守时,“软法”就有了硬效果。

软法虽然软,但有个好处,可以随时根据老百姓意愿变动,所以,软法变硬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,是一个长期主义的事。怎么有效?怎么样有硬效果?都是务实的长期主义者坚持的事。

话题:



0

推荐

闫加伟

闫加伟

80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社邻家创始人,社区治理躬身入局者,19年公务员生涯,曾任上海某区文化局长;1年央企上海公司董事长;3年社会企业创业,善用跨界思维观察社会创新。长期从事自组织、志愿服务、公共文化、社会创新事业,指导数百家公益组织的成长发展。著有《草芥——社会的自组织现象》、《磨合的空间——政府市场社会融合发展模式》、《社区治理方法论——社会创新者说》;主编《社区治理方法论——88个案例告诉你》,参与主编《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精选案例汇编》。

文章